本报讯(记者 张炯强)昨天,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负责人郑频频教授发布了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实施效果评价报告。
2022年5月1日,我国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包括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、实施产品追溯制度、要求包装标注警语等在内的多项监管措施落地实行。
该《办法》施行满3年,研究团队在《办法》实施前后,分别对上海、成都两大城市热门商圈内的电子烟门店开展了观察研究。结果显示,《办法》实施后,电子烟门店数量大幅度减少;当前门店中售卖的电子烟以国标产品为主,售卖调味电子烟的门店数量明显减少,《办法》对电子烟零售门店的监管效果已初步显现。
但是,电子烟营销领域仍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。尽管《办法》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,但九成以上门店设置微信号或闪送二维码,消费者可直接线上购买;虽然规定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,但当前仍有三分之一门店可购买到调味电子烟烟弹,6%的门店销售零尼古丁调味电子烟产品;一半的门店通过在新国标产品上粘贴口味标签进行营销。
社交媒体逐渐成为电子烟营销的另一个平台。研究团队以“电子烟”等相关词汇为关键词,采集小红书平台2022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的3160条文本数据进行分析,研究发现,其中85%的电子烟相关笔记具有营销属性,且多使用隐形营销策略。
团队还于2024年6月至8月对2275名电子烟使用者开展了问卷调查。研究发现,《办法》实施后有21%的原使用者戒除电子烟。电子烟使用者对《办法》等电子烟相关政策的态度出现分化:对包装采用健康警示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支持度较高,但对禁止网络销售和调味电子烟政策的支持度较低。
专家们指出,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严格管控调味电子烟的灰色交易和线上违规交易,加强对电子烟营销的全链条监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