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禹平常会捡一些废旧物品卖钱补贴家用。2024年3月,其经过即将拆迁的房屋附近,发现很多人家已搬走,便想入内“捡漏”。上到三楼时,一户房门没关实,一推便开。见屋内陈设齐全,干净整洁,李禹一通翻箱倒柜,偷走了两盒装满一元硬币的储蓄罐,两块玉片饰品,一些旧版人民币和邮票及一些纪念币。第二天,李禹到废品收购站将所有一元硬币兑换成了两百余元人民币后花掉,剩余物品则留下自用。
没过几天,李禹再次“造访”,试图继续行窃。屋主肖梦已有大半个月没有回来,门锁坏了也没有及时修缮。李禹再次闯入这天,恰巧她回到住处正在吃饭,两人当面碰上,心虚的李禹转身就跑。肖梦联想起坏掉的门锁,又发现家中确有被人翻动的痕迹,遂报警。
很快,李禹被公安机关抓获。经审查,李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。6月初,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禹提起公诉。6月14日,法院依法判决李禹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。(文中人名为化名)
通讯员 唐乐颐 本报记者 曹博文